定義說明
財物之定義(財產與物品的總稱)
(一)財產:包括供使用土地、土地改良物、房屋建築及設備、暨金額超過一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兩年以上之機械設備、交通運輸及雜項設備,惟圖書館典藏之分類圖書仍依有關規定辦理。
(二)物品:不屬前述財產之設備、用具,包括非消秏品及消秏用品。
分類編號
土地類
房屋類
機械及設備類
交通及運輸設備類
什項設備類
非消耗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