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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清單

為配合政府推行節能措施,請各單位購買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時,配合提供相關購買資料,俾便總務處辦理減徵貨物稅退稅事宜

附 件:經濟部商業服務業節能設備補助網站

說 明:

一、依112年6月14日公布之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規定,自112年6月15日起至114年6月14日止,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每臺減徵貨物稅稅額以新臺幣2千元為限,並按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稅額表規定減徵之(附件1)

二、貨物稅退稅申請需於購買日隔天起 6 個月內提出申請,申請書應填寫購買日期、銷售人統一編號、統一發票字軌號碼、廠牌、品名、型號及製造號碼或機器號碼,並檢附發票及保固書影本,向國稅局提出申請。

三、為節省學校經費支出,在不增加各單位行政作業下,將由總務處按月辦理前開減徵貨物稅退稅工作。

四、敬請各單位配合於購置旨揭產品核銷前,完成線上填報並上傳發票及保固書影本俾便總務處彙整辦理申請事宜。


總務處 敬啟
聯絡人:劉芮圻
分機:31305
e-mail:
rich@nk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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