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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清單

【停車】退費如何申請?

一、凡符合休學、離職或其他經審認符合規定之事由者,得依本校《車輛管理要點》申請退費。

二、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儘速至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總務行政組辦理,以利縮短作業時程。

 

備註:

一、學生及教職員工之車證因特殊原因不再使用,可至原申請單位繳回原有車證並申請退費,其餘車證不予退費,退費期限及標準如下:

1.該學年上學期十月三十一日以前:全額退費。

2.十一月一日至下學期三月三十一日:退還二分之一費用;

3.下學期申辦通行證者,於三月三十一日前退還所繳全額費用。

4.該學年下學期四月一日後:不退還費用。

二、填寫停車證退費申請表,送交原申請單位。停車證退費申請表。 停車證退費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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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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