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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清單

【財產】財產存置地點放置校外如何申請

請於財產管理系統/申請作業/存置校外申請作業-填製財物存置校外申請單(需檢附計畫核定清單、建教合作契約書影本或其他佐證資料),並列印1式2聯,依表單欄位依序核章,奉核後將第一聯送回資產管理組,保管人並請進入本校財產系統更改「存置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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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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